2014年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秋季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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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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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宝山校区: 上海 市 宝山 区 水产 路 285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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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东校区: 上海 市 杨浦 区 武东 路 5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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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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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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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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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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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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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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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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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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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
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一、 秋季高考录取规则(上海):
1、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根据政策,在高职专科批次控制线上学校将按照考试院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调档。
2、对进档考生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当考生所填专业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无加试要求。
4、无单科成绩要求。
二、 秋季高考录取规则(外省市):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投档原则按当地政策执行,在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
2、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市,对进档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
3、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无加试要求。
5、无单科成绩要求。
6、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除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院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统考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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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费(2012)005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600元(六人间)[沪价费(2003)065号] 每生每学年1900元(六人空调间)[沪价费(2012)0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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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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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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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