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生须知
一、招生对象:
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考及江西省“三校生”、“单独招生”考试成绩达本省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二、报考提示:
1、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在各省高职(专科)院校平行志愿栏内A志愿内填报我院名称(江西省内报考代码:8616,外省考生查询本省高考招生计划书)及专业代码。
2、成绩未达第一次最低投档线,但又填报我院第一志愿(各省专科)上线的考生,应及时来电联系。
3、院系专业介绍、校企合作、优秀毕业生请进入学院招生网查询。
三、毕业文凭:
各科成绩合格、操行评定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由教育部电子注册防伪的专科文凭。
四、有关政策及助学措施:
1、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邮寄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监制,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高职专科)新生录取通知书。
2、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可按国家政策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考生报到时在不跨类别的情况下可按本人意愿调整专业。
3、奖优助学措施:学院实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学院奖学金(一等1200元/人/年、二等1000元/人/年、三等700元/人/年)。学院助学金600元/人/年,勤工俭学、企业奖(助)学金等多项助学奖学工程。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优秀大三年级学生均可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两年,毕业时颁发本科毕业证。
6、报考我院考生,报到时同时可报考我院与国内高校合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专升本”自考或远程教育。
7、学院实行多证书制,除毕业证外,组织学生参加多种职业技能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多种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