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7年普通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经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审议通过,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类
(一)本科
文科:本科第一批537分;本科第二批470分。
理科:本科第一批511分;本科第二批436分。
(二)高职(专科)
文科190分;理科180分。
责任编辑:cq030
经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审议通过,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类
(一)本科
文科:本科第一批537分;本科第二批470分。
理科:本科第一批511分;本科第二批436分。
(二)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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