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各省本科二批(艺术、体育、贫困专项除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使用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若各省(区、市)无具体要求的,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
加分政策
同意执行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各省(区、市)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暂无!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符合我校《华北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有关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情况请查阅我校教务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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