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7级新生参军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的通知
1. 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当地应征入伍的新生,可在当地武装部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当地武装部填写信息,经办人签字盖章后(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武装部收件地址、联系方式、收件人信息)快递至学院学生处,在快递备注栏标明“参军保留入学资格”。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收件人:学生处
邮 编:300240
电 话:022-26186937
2. 在退役当年,应在9月1日前与教务处联系当年复学事宜。
3.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退役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到教务处办理学籍手续。
4. 持退役证到学生处办理学费补偿手续。
5. 在报到期间须到学生处填写《军事技能训练免修申请表》,经系主任签字后交回学生处并附两张退役证复印件。
6. 可在入学后,开课两周内办理体育、军事理论免修手续(教务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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