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高招办关于修订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区县招办、各高职学院、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内容和普通高校春季招生选拔要求,加强高职院校春季招生考试的针对性、有效性,我市对高职院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 从2018年开始,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综合能力》科目命题,将依据新修订的考试大纲进行。各有关单位要据此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工作。新修订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在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上公布。
天津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
附件【关于修订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doc】已下载75次 附件【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17.08修订).doc】已下载47次 |

责任编辑:tj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