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录取规则及奖励助学措施
学院2016年面向全省招生,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江西省2016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学院新生录取排在第六批次,属于高职(专科)层次。考生网上填报我院的时间为8月9日9时——12日17时,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的志愿修改一次,录取时采取“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即考生可填报包括我院在内六个平行但有先后顺序的院校志愿,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因此凡考生填报了我院志愿且上了学院的投档分数线都有可能被录取,将我院志愿排在越前被我院录取的概率将越大,如上了我院投档分数线,且将我院志愿排在本批次平行志愿之首就一定会被我院录取。录取的专业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奖学、助学措施:
1、国家奖学金:最高奖额8000元/人.年
2、励志奖学金:最高奖额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最高奖额为4000元/人.年
4、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最高金额为300元/人.年;
5、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人.年;
6、勤工助学:对贫困生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帮困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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