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近期,诸多省份陆续公布了新高考改革方案,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正所谓人民有呼声,政府有回应,这次高考改革本身就是对民众要求高考更公平、更公开、更合理呼声的回应。改革不易,改革者更难。站在改革开放走过40年的当下,我们首先应该肯定高考改革的勇气,改革所取得哪怕是一丁点进步都值得褒扬和呵护,改革所带来的阵痛都应给予理解和宽容。
当然,高考关乎千家万户,作为指挥棒,其强大的引导力波及和影响面极广,哪怕是再细小的变动也关系千万人的切身利益,为了让高考改革更顺畅更稳健,笔者认为,改革应注重以下几个原则。
注重连续性和稳定性
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为中国社会所带来的巨大正向激励作用有目共睹。高考改革,首先应该确保避免出现最坏的情况,这是改革的最高原则,其次才是努力实现最好的目标。
很多人将高考和古代的科举类比,钱穆在《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一文中,总结了中国历史上科举制度的三项意义:用客观标准,挑选人才,使之参与政治;消融社会阶级;促进政治统一。这其中的每一项意义对于今天都同样适用。高考的意义绝不仅仅是选拔人才这么简单,它是社会稳定的利器,是消融社会阶级,避免两极分化的防火墙。基于这些意义,高考改革应立足于肯定和完善高考而不是推翻和取消高考。
笔者认为,要肯定改革开放以来的高考改革,那些能改能不改的就不要改,只有那些经过充分的实践检验,得到大多数人认可的内容才能采用,否则宁可不改。改革万不能有政绩心理,要保持高考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改革不能承载太多
高考最重要的目的是选拔人才。在这个目的之外,高考可以影响学校教学,可以作用人才评价,还可以引导社会风气。但不管其他目的有多少,都不能影响选拔人才的首要目的。
要选拔人才,评价标准就要尽可能简单明了,不能附加太多内容,更不能“夹带私货”。比如,高考加分,其初衷是为了褒奖或提倡某种行为或成绩,比如奖励烈士子女,奖励竞赛获奖者,这些加分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引导和鼓励,比如各校已有的自主招生、保送、特长等方式,没有必要分统一录取的羹。在这一轮的高考改革中,原来形式多样的加分得到了很大清理,这是为高考减负的举措,也是维护高考公平公正性的具体行动。
高考一定要经济,不能造成过多的社会和家庭负担。一张卷一支笔的方式是最经济的,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出比它更高效的办法。大学录取采取统一考试制度,也是长时间探索的结果,是在无数的方案中找到的相对公平有效的方式。考试肯定有各种不尽如人意之处,但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如此大量的人进行评价,就不能采取过于复杂的方式。评价方式越复杂,灰色地带就越大,也会增强评价的社会成本。目前每年的高考,就是一次巨大的社会动员,各地的教育、公安、工商、城管、卫生、通信等部门的人员参与,社会成本不可谓不大。任何一项改革都要考虑社会成本,花更少的成本实现最大的收益才是最佳的选择。
寻求最大公约数
高考改革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一位参加高考的孩子,改革过程中必须从最大多数考生的利益出发,寻找高考方案的最大公约数。
改革应试点先行,不预设目标,允许失败。这一轮的高考改革,国家没有全面铺开,而是采取逐步试点的方式,第一批在上海、浙江试点,第二批在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地试点,这样做是稳妥的。特别是这次高考改革坚持“三年早知道”“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即高中生一入学时就被告知三年后的改革内容,而不是针对已在校的学生。这样就可以尽可能地保证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同时,高考改革应允许试错,要允许高考改革出现暂时的偏差。没有任何一项改革能够确保一定能成功。如果实践证明尚不完善,还要硬推,这才是更大的灾难。哪怕试点地区的高考改革遭遇挫折,也有其价值,至少是用实践检验了一条路径可行与否。
高考是单一的,又不是单一的。单一的是因为高考不能承受太多额外的负担,要确保高考选拔人才、防止两极分化、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不是单一的,是因为高考关系到社会方方面面,高考不单单是高考本身。高考改革只有坚持变革中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坚持人才选拔的首要目的,坚持需求最大公约数的原则,才能实现最好的高考,完成成功的改革。
( 来源:光明日报,作者:赵国伟 单位:北京市教工委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