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开展普通高考诚信考试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教育局、招办:
遵照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招委会主任王予波同志关于“扛起安全责任,营造诚信环境,确保高考平稳有序实施”的安全办考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考风考纪教育,培养诚信守纪意识,构建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考试环境,实现“平安高考”目标,省招办决定在全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开展宣传周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4日-5月18日为第一阶段,主要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
6月1日-6日为第二阶段,主要对涉考人员进行高考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
二、活动范围
全省设置普通高考考点的各考区及普通高中学校。
三、活动内容
各地要成立开展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周动员工作,努力营造“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诚信应考”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开展“四个一”活动
在高考前,各地招办和学校要组织“四个一”活动:召开一次“诚信从我做起”主题班会,开展一次诚信考试宣誓活动,集中收看一次诚信教育宣传片,举办一次诚信教育讲座。通过“四个一”活动,进一步提高考生对诚信参加考试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培养诚信考试的优良品质,并在学习、生活中做一个品德高尚诚实守信的人。
(二)抓好法律法规教育。
在宣传周活动期间,要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教育,重点宣传培训解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教育法》(第79、第8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等内容。让每位考务人员和考生充分知晓作弊入刑和参与高考作弊的严重后果,特别是要知晓参与高考替考作弊将被开除学籍,承担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通过培训,进行引导考务人员和考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教育宣传片和《刑法修正案(九)》警示教育宣传片可从省教育考试网上下载和观看)。
(三)签订诚信承诺书。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诚信考试责任制,与全体考务人员签订考试安全工作责任书,尤其要与考生全员签订诚信承诺书。让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自觉遵守考务规定,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各种考试舞弊行为的发生。
(四)采取多种宣传形式。
各地要及时联系当地媒体对诚信教育宣传周活动进行报道,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诚信考试相关信息。各学校要通过黑板报、校园广播、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诚信考试,营造诚信考试舆论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开展“四爱三有”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切实把这项活动落到实处。各地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宣传活动情况,将纳入省招委高考督查工作范围,未按要求认真开展的将予以通报。
(二)制定方案,全员参与。
各地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任务、步骤和措施。要围绕教育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宣传活动,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地要精心设计和安排好每一项活动、每一项工作,使宣传周活动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形式多样;不仅氛围轰轰烈烈,而且效果实实在在。同时,要及时发现、总结主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以典型引导活动深入持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