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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福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名单公布

来源:福建高考信息平台时间:12-06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根据我厅《关于遴选建设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的通知》(闽教基〔2016〕60号),在学校自评申请、县级审核申报、市级遴选推荐基础上,前阶段我厅组织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决定立项福州屏东中学等33所学校(名单附后)为第二批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建设周期为2018年至2021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建设组织领导

市、县(区)教育局是项目建设的管理主体。要按照省级统筹引导、市级指导协调、以县为主实施的分级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协调当地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落实公办普通高中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建设机制,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政策保障,赋予学校一定的办学自主权,在特色学科教师配置、岗位设置、招生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要强化项目培育建设与监管指导责任,设区市教育局牵头组建完善由市县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专家、教学名师名校长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增强高中课程改革项目的过程培育与建设,指导学校提高课程实施能力和水平。要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区域推动,对我厅立项的两批次项目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市级专项视导、召开一次现场交流会、形成一份年度建设进展报告(须对各校作出评价),提炼形成区域教育改革经验,带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二、强化课程教学改革力度

项目学校是高中课改基地建设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要在市、县(区)教育行政、教研部门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重要部署,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认真按照高考综合改革、课程教学改革要求,科学制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高中新课程建设规划,制定符合学生实际的生涯、学业、选课等指导方案,编制课程说明与选课指南,突出学科核心素养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实现课程教学与考试评价改革有机衔接、平稳过渡。要发挥课程教学改革先锋作用,深入研究实践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大胆探索课程与教学改革,努力推进优质学科课程建设、学科核心素养培养、课堂教学方式改革、选科(选课)走班等教学管理制度创新、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学生发展指导等项目的研究实践。要深入理解高中课改基地建设要求,对照省级评审意见(已反馈各设区市),抓紧完善本校高中课改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及重点任务建设方案,进一步围绕“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中心任务,进一步细化年度或学期推进计划,进一步明确绩效目标与预期成效,切实提高课程教学改革成效。要及时总结完善改革路径,积极落实省市下达的改革任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市级及以上教学开放活动,增强改革成果的辐射示范。

三、强化奖补资金使用管理

省级采取奖补结合方式支持项目学校培育建设。2017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7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7〕92号)已预先下达第二批高中课改基地校培育建设省级奖补资金,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尽快联合市财政局,按每所学校立项补助30万元标准,下达本批次课改基地校省级奖补资金;省级后续将视课改基地校建设情况进行差异化奖补。厦门市项目学校立项奖补资金由厦门市参照省级补助标准安排解决。省级奖补资金严禁用于抵顶市、县(区)本级财政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或偿还债务等支出。对于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市、县(区)和学校,将追回省级专项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本批次项目学校省级奖补资金全部下达后尚有结余资金的,将统筹用于2019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奖补。

项目学校须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教〔2017〕73号)和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绩效监管的通知》(闽教基〔2018〕88号)要求,切实将省级奖补资金用于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教师研修、国内外教育交流、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及配备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支出,其中教学设备配备支出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要按照内涵建设目标和任务要求,科学制定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方案,做到分年度绩效目标及培育期结束总体绩效目标可考核、可检查,特别要注重育人水平、教育质量及治理能力提升,不得以课题论文作为考核唯一指标。

四、强化项目学校建设提升

项目学校要切实统筹达标高中、高中课改基地建设,主动按照示范高中建设学校要求,努力向更高办学水平迈进,有侧重地建设成为集课程实施、学科研修、教学实验、教学管理、教师研训、学生发展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改革实践基地。省级在达标晋级、示范高中创建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非一级达标的项目学校,可按照《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修订)》(闽教基〔2017〕35号),在一级达标高中申报年或复查年直接申报一级达标,设区市可提前按照评估办法和标准组织预评估并提交申请省级评估报告,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直接组织现场评估;一级达标复查结束后,省级适时从通过一级达标高中复查评估且入围省级高中课改基地的学校中,遴选增补若干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在推荐参评省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和教师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

为强化省级过程指导,项目学校中的一级达标高中按原计划在2018年12月前后进行达标复查,其中的二级达标高中安排在2019年3月前后按照现场评估模式进行达标复查。复查后被限期整改的,终止后续资金奖补;被降级的,追回省级奖补资金,取消立项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落实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季报制度,按照我厅《关于建立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季报制度的通知》(闽教办基〔2018〕3号),由设区市教育局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底前上报季报表,直至本地区项目校完成规划建设任务。

2.落实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制度,对照项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重点任务建设方案及其时间安排、绩效目标,由各设区市统筹日常指导,对项目学校(含首批、第二批)进行过程评价。年度建设进展报告由设区市教育局于每年6月30日前上报。

3.落实项目学校建设方案修订,经市县教育局逐级审核确认后,由设区市教育局于2018年12月31日前,汇总上报学校修订后的申报表(师生发展成果只需保留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项目成果)。过程性做法及成效可及时报送。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28日

第二批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名单

福州(7所):福州屏东中学、连江黄如论中学、福州二中、福州外国语学校、福州十八中、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闽清一中。

厦门(5所):厦门市松柏中学、厦门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厦门十中。

漳州(5所):漳浦一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漳州二中、漳州三中、南靖一中。

泉州(5所):安溪铭选中学、南安市侨光中学、晋江市南侨中学、泉州市泉港一中、泉州台商区惠南中学。

莆田(2所):莆田六中、莆田华侨中学。

三明(3所):永安一中、永安九中、大田一中。

南平(2所):南平市高级中学、邵武一中。

龙岩(3所):龙岩二中、武平一中、连城一中。

宁德(1所):宁德市民族中学。

标签: 高考
责任编辑:w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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