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元制招考”招生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10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二元制”技术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闽教职成〔2018〕4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23号)文件精神,我校采取“文化综合知识考试+专业基础考试与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于2018年6月21日单独组织考试,开展专科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做好2018年我省“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简称“二元制招考”),现制定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资格:
(1)2018年我校二元制招考的招生对象为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合作企业:酒店管理专业:泉州酒店、厦门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厦门翔远航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厦门温馨家园养老中心、安溪县明爱福利养老院、厦门蚂蚁逐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厦门市搏奕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②普通高级中学2018年应届毕业生;③被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⑤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考程序:
1.考录原则
采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试对象
(1)2018年经省厅批准的二元制试点专业(酒店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考生(考生同时是与合作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普通高级中学2018年应届毕业生;被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已被2018年我省二元制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8年我省普通高招的录取。
(4)考试前,招生办对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考试。
3.命题要求
(1)命题原则
二元制试点专业严格按工作细则规定组织命题,坚持文化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技能考核并重,重点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的考查。
(2)制订大纲
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23号)要求,制订《文化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专业水平(含专业基础知识与岗位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3)考试形式和内容
二元制试点专业考试内容由文化综合知识和专业水平考试(专业基础知识与岗位技能测试)组成。文化综合知识的命题由语文、思政、数学三部分组成,其中语文分数50分,思政40分,数学30分,总分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二元制专业水平考试由专业基础知识与岗位技能组成,其中专业基础知识50分,岗位技能部分50分,总分100分,专业水平考试时间为90分钟,岗位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含候考时间)。
(4)命题责任
单招考试文化综合知识试卷由公共教学部承担,专业水平试卷由航空旅游学院承担。命题单位务必挑选有责任心、有专业水平、有业务能力的人员负责命题工作,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4.考试要求
(1)考试时间
文化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8:30—10:30
专业水平考试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10:40—12:10
岗位技能操作考试时间:2018年6月21日下午14:00—16:30(含候考时间)
(2)监考工作
学校设主考、副主考,具体监考人员由考务办按每个考场2名监考员的配置挑选。
(3)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9:00之后。考生可登陆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xmdh.com)招生频道查询考试成绩。
三、录取工作
1.参加二元制试点专业考试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录取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省考试院。
2、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考录保障
1.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二元制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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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
(1)信息公开制度。二元制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2)监督制度。落实考试招生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健全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违纪处理制度。学校加强二元制试点专业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