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签署共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框架协议 进一步推进区校合作
7月25日,中国人民大学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银川签署共建中外合作办学框架协议,进一步推进区校合作。学校党委书记靳诺、校长刘伟、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党委副书记兼党委组织部部长齐鹏飞与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张超超,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赵永清,自治区副主席杨培君会面,双方就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进行了交流。
石泰峰表示,中国人民大学自2016年10月与宁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国际人文交流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次协议的签署,对于促进宁夏对外开放、支持宁夏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宁夏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全力支持、密切配合、跟踪推进、抓好落实。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实现互利共赢。
靳诺代表学校对宁夏自治区区委、区政府给予中国人民大学的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她表示,中国人民大学与宁夏共同创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设计、亲自推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重点工程。此次协议的签署,更为区校双方推进务实合作打造了新的平台。中国人民大学将认真履行协议内容,逐条逐项务实推进,全力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建设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双方合作成功、取得实效。相信在区校双方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合作办学之路一定会越走越宽。
签约仪式上,张超超、王利明分别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大学签署共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框架协议,参加活动的领导共同见证。杨培君主持签约。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银川创办一所本科、研究生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学院。学院将以服务宁夏产业发展、对接“一带一路”需求为导向,依托宁夏在葡萄酒、文化旅游等方面的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中国人民大学在经济、管理、农业农村发展等人才学科方面的优势和法国方面合作院校在相关专业领域的优质教育资源,开设葡萄种植和葡萄酒酿造管理、工商营销管理、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宁夏葡萄产业发展培养国际化人才。
在宁夏期间,靳诺、刘伟一行专程还看望了中国人民大学赴宁夏工作的选调生和校友代表,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石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景瑜等相关负责人参加。
靳诺首先代表学校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给予人民大学选调生的关心和重视表示感谢,对各位选调生做出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并对人民大学在宁选调生提出要求。她希望大家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坚持在艰苦环境和基层岗位锻炼成才;要加快角色转换,融入新环境,扎根宁夏,扎根基层,尽快与宁夏这片热土发生“化学反应”;要积极主动深入学习,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虚心向实践学习、向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在学中干、干中学,在基层实践中学本领、长才干、壮筋骨,早日成为独当一面的行家里手。靳诺表示,新时代是干事创业的好时代,大家要抓住机会、担当实干、奋发进取,在建设美丽宁夏的火热实践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石岱介绍了宁夏选调生相关情况。自2015年以来,学校共向宁夏输送优秀选调生15人,他们在各自岗位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希望各位选调生再接再厉,牢记母校嘱托,通过工作成绩证明自己的才华和能力,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而奋斗。
座谈会上,社会与人口学院毕业生陈伟、石楠,商学院毕业生卿峰,国际关系学院毕业生薛茗文、马兴龙,国学院毕业生郑丹,法学院毕业生于晓敏、高小宇、马玲,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毕业生阳哲东,财政金融学院毕业生陈梓元等汇报了自己在宁夏的工作生活情况,感谢母校对自己的培养,表达了对母校的思念之情,大家将坚持“实事求是”的校训,做“实干担当”的新时代基层青年公务员。
中国人民大学学校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中法学院法方代表魏让方(Jean-François VERGNAUD)等参加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