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全国重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隶属于国家教育部,是一所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点院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试点建设项目高校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设,繁荣校园文化,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提高,2020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
一、报名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且特长项目符合我校招生计划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
二、招生项目及要求
北京林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7人,公示拟签约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本年度招生项目为舞蹈。
说明:
(1)仅限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芭蕾、体育舞蹈、街舞)。
(2)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需达到我校在考生生源省区第一批次普通类统招(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得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改革省份(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的考生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
(3)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须根据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团人选。
(4)自带服装、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需伴奏者请自备乐器或伴奏带(U盘,MP3格式)。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需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无需交费,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
2、扫描上传材料上传如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截图):
(1)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盖章的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所获艺术专业最高等级证书、参加过中学艺术团经历证明、中学阶段获省市级艺术比赛奖励证书等能证明考生艺术特长的材料。
3、发送影像资料:
近期代表个人专业水平的剧目视频,视频文件格式确保支持主流播放器,文件名及邮件主题为“项目-姓名-省份”。
四、资格初审
1、材料审核: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审核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及测试具体通知,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复试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月20日8:00—2月21日17:00
初审合格考生需要网上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没有按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不再安排其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和要求
1、报到、测试时间:2月29日(如有变化见我校招生网)。
报到材料:考生现场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将所获艺术专业最高等级证书、参加过中学艺术团经历证明、中学阶段获省市级艺术比赛奖励证书等能证明考生艺术特长的材料原件上交学校进行审定,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及报名申请表原件交学校存档。
2、地点:北京林业大学(具体报到、测试地点详见测试通知,预计测试前一周在招生网公布)。
3、内容: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考前测量,不达标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须有一定年限的舞蹈基训经历,舞感优良,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擅长表演。自选舞蹈一个,基本功,摹仿。
六、资格认定
学校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根据专业水平测试结果,结合学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合格名单经北林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为我校最终入选名单。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被我校确定为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者,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在艺术团相应批次填报志愿,并在考生所在省区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合格考生高考达到相应分数,可予以录取。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测试的考生,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
2、专业确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40分参与专业选择,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相应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剂专业,专业级差为1,1,0。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区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进入北京林业大学后均为学生艺术团团员,按相关规定参加艺术团的教学排练、校内外演出和比赛,不得擅自退团。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10-62338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我校从严查处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1、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简章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