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北方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学校,隶属于北京市。学校有着优良的体育传统,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近年来,在国内外多项体育比赛中屡获殊荣,尤其在棒、垒球项目上,学校优势明显、成绩出众,是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棒垒球分会主席单位,在国内高校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2020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项目 名称 |
场上 位置 |
“单招” 人数 |
“二本线 65%”人数 |
“二本线”人数 |
备注 |
棒球 |
投手 |
0-3 |
0-5 |
0-6 |
|
接手 |
0-3 |
0-5 |
0-6 |
||
场员 |
0-3 |
0-5 |
0-6 |
||
垒球 |
投手 |
0-2 |
0-4 |
0-6 |
|
接手 |
0-2 |
0-4 |
0-6 |
||
场员 |
0-2 |
0-4 |
0-6 |
注:
1、表中“单招”、“二本线65%”、“二本线”分别对应我校录取原则中的三个录取层次。
2、棒球项目总计划招生0-9人,垒球项目总计划招生0-9人。计划面向全国,不列分省计划,根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未列举的运动项目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4、招生专业为法学、知识产权、广告学。
二、招生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简章所列项目体育特长的考生。
1、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运动项目与招生项目一致)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项目与招生项目一致)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介绍信来校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成绩证明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以备核对。还需携带参加比赛(获得等级证书的相关比赛)的技术统计分析报告、主力队员证明件,以及反兴奋剂承诺书。
3、每个考生限报名1个“场上位置”项,请考生根据个人情况合理报考。
4、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待定。现场录入考生基本信息,并采集本人计算机图象。
5、报名地点:北方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学生服务楼3层)
四、专业测试
2020年我校专业考试继续实行全国统测。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0日。
五、选拔与认定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负责研究、决策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审核、批准由体育专项测试审核组提交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
体育专项测试审核组
2、学校成立由理学院、体育教研室、招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项目建设需要,提出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名单。
3、我校将依据考生参加体育专项统测的成绩,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体育专项特长突出的考生,进入我校2020年度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合格名单。
4、进入我校2020年度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的考生,本着自愿原则,与我校签订《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
5、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必须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六、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考生,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文化课考试规定,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20%。
2、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且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总数的30%。
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对于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将于第一时间公布在本校网址:。同时,该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公示该名单,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各招生学校的此类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