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20年艺术教育、绘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我校的艺术教育本科专业是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的录取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当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高考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注:①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有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②艺术类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③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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