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添翼计划”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学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设有涵盖文、理、医、工四大学科门类的“尼山学堂”“泰山学堂”“齐鲁医学堂”和“崇新学堂”,构筑了多样化的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卓越计划”,采用本硕博贯通和双导师制,与社会各方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法治人才和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取得了积极成效;不断推进开放式“双创”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现广覆盖、全过程、普受益、可持续,成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要求,我校2020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添翼计划”,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该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205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文史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青岛校区)、政治学类(青岛校区);
理工类:物理学类、化学类、机械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自动化类、土木类、预防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五年制)、药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科学类(青岛校区)、电子信息类(通信电子与光电方向,青岛校区)、计算机类(计算机与智能方向,青岛校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青岛校区)。
注:
1.我校综合考虑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初步制定各省(区、市)招生专业(见附件1),考生须据此填报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将参考各省(区、市)初审合格考生人数及生源质量于7月下旬公布。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申请表。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25日。
3.注意事项:所有申请材料均通过报名平台网上提交,无须邮寄纸质材料,请确保上传的扫描件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我校组织专家对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底公布。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及录取。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比例及生源情况,分科类、专业制定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并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高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学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区、市)间进行适当调整。
3.录取要求: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区、市)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
4.专业分配原则: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分配专业;考生须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五、其他
1.考生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确保符合报名条件。中学须对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我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我校将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认真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对于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有关规定执行。
4.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5.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