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有关精神,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等文件要求,2020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招收100名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注:具体实施区域及报名资格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有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考生。
三、报名及选拔安排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填完后确认志愿,其中“报考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26日00:00。
2.材料上传: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制成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a.《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名、中学逐页审核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
b.高中阶段获得相关学科的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由中学审核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但论文、专利以及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奖不作为审核依据,请勿上传。
(1)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上述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或经中学审核盖章的复印件。上传申请材料均须考生自行预览确认,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无效。
(2)中学须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逐项进行认真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报名材料中有需要填写的相关意见、校长签字、盖章等内容均不能空缺。
(3)上述所有证书、荣誉等获得时间须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报名截止之后获得的证书将不予认可。
3.考生资格审核:6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4.入选资格确定:经生源所在省(区、市)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6月底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考生即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四、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入选考生的来源省份、人数、结合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在相应的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标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期间,根据我校在各省高校专项计划完成情况,学校在省份之间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录取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到高校专项分省计划录满为止,但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份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等级。
3.学校综合考虑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其报考专业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学生资助体系
学校构建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医疗保险组成的“九位一体”的综合性学生资助体系,可以确保“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学生安心完成学业。
六、领导和监督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
2.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加强信息公开。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关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申诉。
七、其他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有关的培训或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5日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学制 |
选考科目 |
1 |
081403 |
资源勘查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和化学 |
2 |
070801 |
地球物理学 |
理工 |
四 |
物理 |
3 |
081502 |
石油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和化学 |
4 |
081901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和化学 |
5 |
081506 |
海洋油气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和化学 |
6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7 |
070302 |
应用化学 |
理工 |
四 |
化学 |
8 |
082502 |
环境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9 |
0802 |
机械类 |
理工 |
四 |
物理 |
10 |
081504 |
油气储运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或化学 |
11 |
081001 |
土木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和化学 |
12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 |
13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和化学 |
14 |
080402 |
材料物理 |
理工 |
四 |
物理 |
15 |
080403 |
材料化学 |
理工 |
四 |
化学 |
16 |
08020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和化学 |
17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 |
四 |
物理 |
18 |
081201 |
测绘工程 |
理工 |
四 |
地理 |
19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工 |
四 |
地理 |
20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 |
21 |
080703 |
通信工程 |
理工 |
四 |
物理 |
22 |
080801 |
自动化 |
理工 |
四 |
物理和化学 |
23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四 |
物理 |
24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理工 |
四 |
物理 |
25 |
120203 |
会计学 |
理工 |
四 |
历史或物理 |
备注:选考科目仅作为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参考;实际专业名称与计划以各省市志愿填报公布的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