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录取原则一:分数优先原则
(1)分数优先原则
【引文】天津大学某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确定排在队首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队首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依次类推直至处理完该生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南开大学“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中国海洋大学规定:“在同一院校志愿内,按“分数优先”方式进行专业投档,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专业安排,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将优先得到满足。专业安排结束后,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综合考虑其高考成绩、专业取向、体检等情况,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类);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解读】“分数优先”原则相当于分数级差为零的分数级差方式,即总是照顾专业未定考生队列中的队首考生,考生队列中队首的考生未安排专业前不考虑第二名考生。因此对队首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经满额,则看其下一个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及预先设置的是否允许专业调剂进行处理。对同一院校志愿而言,分数优先方式被退档的总是低分考生。
我们以天津大学的理科招生为例进行说明,假设一位理科考生今年的高考成绩为680分,第一至三专业志愿分别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建筑学”。天津大学某年山东投档线为648分,显然该考生投进天津大学。最终被三个专业志愿中的哪个录取呢?这取决于轮到该考生专业录取时,排在该考生前的进档考生是不是已将上述几个专业录满。假如实际录取情况为,当轮到该考生时,由于“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两个专业均已满额,该考生最后被第三个专业建筑学录取。等这个考生录取结束,再考虑排在他后面的下一个考生。
【提醒】这种录取方式被称为“志愿清”,对待这类院校,考生只要总分有优势,就可以尽量把中意的专业填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