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深圳大学
学校国标代码:10590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深圳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020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并列中国内地高校第18名(较去年上升9位),世界排名位居501-600位之间
QS2020世界大学排名:中国内地高校第32名
2018全球PCT专利申请公开数量:全球教育机构第3名,连续三年蝉联中国高校第1名
福布斯2018全球亿万富豪榜:校友总财富全国高校第1名
15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深圳大学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75名(含保送运动员)。招生项目包括:
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各项目最终招生人数视项目需求及上线生源情况而定,请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的最新公告。
二、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具备良好的运动训练专业素养和技能,胜任运动训练实践、管理和科学研究的竞技体育人才。
(二)主干学科:体育学、教育学、生物学等;主要课程: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教育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心理学、体育概论、主修项目理论与实践、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运动选材学、运动训练管理学。
(三)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三、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一)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生缴纳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课程学分学费的标准为每学分100元);每学年平均学费约623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
(二)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以上收费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考生必须具备所列招生项目之技术等级资格要求(审批日期:2010年1月1日——2020年2月29日);
3.广东省生源必须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其它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则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请慎重报考,色弱不予录取。
(二)报名办法
1.注册:考生依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具体时间: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等级信息有误,在2020年3月2日12:00前联系颁证体育部门进行信息更正。
2.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在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登录“体育招生系统”填报志愿。考生应依据公布的体育专项考试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先录取一志愿,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考生需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考试费用一经缴交概不退回,请考生报名时务必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名条件)。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一旦报名缴费确认,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但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须在2020年3月11日12:00前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需考生本人亲自手写签名,请留有效手机号码)扫描或拍照后发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经我校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通过后进行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
(一)文化考试
1.考生于2020年4月10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时间:2020年4月18—19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2020年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20年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阅卷单位进行文化成绩复核,复核结果于5月17日12:00前提交系统。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专项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0版)》;
2.2020年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28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考试通知;
3.考生赴考往返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六、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在此基础上我校将依据招生项目的计划、要求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等综合因素,分项目、分男女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分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四)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发展和计划的要求,同时结合招生项目生源情况,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分男女优先录取一志愿,若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再录取二志愿;同一项目综合分相同者,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考生可登录“体育招生系统”关注录取情况。
(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保送录取运动员申请办法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9﹞137号)文件的精神,符合我校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所列招生项目及以下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以申请保送进入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一)保送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2)被授予篮球(五人制)(男子)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3)参加指定项目和赛事,取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成绩,并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附件2)。
(二)办理程序
1.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2.须在2020年2月15日前自行联系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部)体育学院,并于2020年2月1—1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进行报名,根据系统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
(2)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
(3)身份证(正面照片,JPG格式);
(4)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
3.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体教联盟”APP上进行公示。
4.推荐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高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每位运动员只能申请保送一所高校;
2.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3.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其他说明
(一)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被录取为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及体育专项水平复测,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三)运动训练专业学生进校后,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四)录取为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可申请转专业。按照学校规定,有修读其他专业双学位的机会。
九、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