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入学须知
1、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分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
2、被录取的新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含两周);超过两周者,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等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完善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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