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问:录取规则、分配专业规则是什么?
答:(一)普通本科(含中澳项目、中乌项目)、对口本科、专升本、普通专科、对口专科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除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在其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二)体育类本科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实施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6。
(三)艺术类本科、艺术类专科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综合分有两种计算办法:
1.省定办法:各省份的艺术类平行志愿批次采用各省确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详见各省通知。
2.校定办法: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
省份 | 专业类 | 批次 | 投档方式 | 综合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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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美术类、书法类 | 艺术本科A段 | 平行 | 校定 |
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 | 艺术本科A段 | 顺序 | 校定 | |
美术类 | 艺术专科 | 平行 | 省定 | |
山西 | 美术类、书法类 | 本二批A | 顺序 | 校定 |
江苏 | 美术类 | 艺术类提前批本科2小批_美术 | 平行 | 省定 |
河北 | 表演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平行 | 省定 |
湖南 | 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 | 本科二批 | 平行 | 省定 |
安徽 | 美术类 | 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模块7) | 平行 | 省定 |
书法类 | 艺术第二批(统考本科模块6) | 平行 | 省定 | |
江西 | 美术类 | 提前本科(一) | 平行 | 省定 |
甘肃 | 美术类 | 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 | 平行 | 省定 |
“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是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若同意专业调剂,则在对所有进档考生检索完毕后,将其调剂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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