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足球男、女)报名通知
青岛理工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我校将面向全国招收足球项目(十一人制)的高水平运动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1、男子足球:总计划不超过11人,其中守门员0-2人,其他位置不超过11人(具体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
2、女子足球:总计划不超过11人,其中守门员0-2人,其他位置不超过11人(具体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
3、招生专业:市场营销(文理兼招)、社会工作(文史)。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0号)以及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管理及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体教科字﹝2019﹞141号)要求的报名条件。
2、运动成绩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要求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项目限定条件:
(1)考生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项目必须与我校招收项目一致(十一人制);
(2)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省级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相关认定考试,并合格;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7日—2020年5月8日
2、报名材料及方式:
(1)《青岛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见附件1),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贴好照片;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页面上);
(3)运动员等级证书;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秋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
(5)近三年省级(含)以上比赛成绩证书及参赛秩序册;上述材料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6)《青岛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1)-(5)制成扫描文件,连同材料(6)一起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命名规则为“姓名”+“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举例:“张强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并于2020年5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邮箱。
注:报名所需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无法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的运动员或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将取消参加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五、选拔办法
1、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初审公示的考生需本人携带全部报名材料来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者缴纳报名费120元。凭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制作发放准考证,并签订《2020年青岛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诚信承诺书》《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上述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
2、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和地点
视疫情影响,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要求,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最新消息。
3、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0版)执行,满分100分。
注: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需事先购买本人人身意外保险。现场确认时需出示保单原件,未购买本人人身意外保险者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
六、录取办法
1、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最低资格标准,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考生名单。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需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相关省招生部门公示,按高考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入围考生录取标准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相关信息请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查询)。我校将根据培养要求及考生成绩分布,划定文化课成绩合格分数线。运动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公示期满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可予以录取(考生需参加所在省高考报名),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20%。该类考生必须填写《2020年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1式2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因寄送多所高校造成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层次: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30%。
第三层次:其它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按照专项测试成绩公示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3、对入围的考生,学校将与之签订《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明确录取优惠等级和协议生效条件,以及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前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到学校招生办公室。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专门机构,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过程的组织、领导,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过程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下实施,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签约)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并上报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厉查处。
八、管理制度
1、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享受学校相关奖补待遇,具体详见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专栏。
2、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3、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有关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依据新修订的《刑法》严肃依法处理。
5、我校将在招生网站上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信息,敬请留意。
6、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通知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如遇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热烈欢迎品学兼优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