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术、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1981年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成为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我校2020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我校2020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专业为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生物技术、智能建造。报考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本科所获学士学位所属专业类不能为电子信息类;报考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的考生,本科所获学士学位的专业类不能为机械类;报考生物技术专业的考生,本科所获学士学位的专业类不能为生物科学类;报考智能建造专业的考生,本科所获学士学位的专业类不能为土木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情况如表1所示(最终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为准)。
表1 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本科阶段就读于京内公办本科院校,在校表现良好且毕业时取得了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毕业专业须符合“招生专业”中相关要求);
2.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体检须符合教育部相关录取要求。 报名考生登录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s.bjut.edu.cn/)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见附件1,需签字确认并邮寄)和《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只发电子邮件无需邮寄),附件1和附件2中填写信息务必保持一致,并于2020年7月17日17:00前,按以下要求将所有书面申请材料以顺丰速运方式邮寄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同时须将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bjutzs@bjut.edu.cn,电子邮件标题为“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为申请人姓名;报名资格以学校实际收到纸版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如下:
1.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4.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尚未发放者须有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本科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学校不设考试环节。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以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总成绩由本科阶段主修专业的加权平均分(占70%)和专家综合评价(占30%)组成。
若考生填报多个专业,学校将依据考生总成绩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按照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予以审查录取,不设调剂环节。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0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部)具体负责。对于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两专业,若实际录取人数不足20人学校将不再以单独编班的形式组织上课,插入到学校相同专业的课堂中。
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凡取得结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4.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