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第一条 学校
北京工商大学是199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北京轻工业学院和原北京商学院合并,原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的北京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第二条 招收专业 学制 毕业授予
2020年北京工商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 学制 毕业授予学位:
金融工程(金融科技) 二年 经济学学士学位
会计学二年 管理学学士学位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二年 理学学士学位
法学二年 法学学士学位
第三条:招生人数
招收人数:共计110人
第四条:报考条件与报名方法
(一)报名条件:
1.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工商大学应届毕业生。
2.报考专业所授学位不能和大学本科已授学位相同。
(二)报名方法:
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统一报名。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考核小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在7月3日前将学院汇总表统一交至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阜成路东校区甲二楼一层105)。
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北京工商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见附件)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4.本科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尚未发放者须有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否则报名无效。
第五条 选拔与录取
学校于7月初组织专家对学院上报的汇总表和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名考生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和学院考核小组评定本科期间德、智、体、美、劳等综合考核得分成绩(满分2分)将作为主要评审依据,择优确定免试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报到
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0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二学历所在学院。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 教学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教务处与相关学院(部)具体负责,对于实际录取人数不足20人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将不再以单独编班的形式组织上课。
2.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不到学校所规定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3.在校期间,执行北京工商大学在校生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八条 毕业与派遣
1.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2.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