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奖励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如下:
(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A、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C、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
D、校内奖学金:我校面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4个等级:特等奖5000元/生•年,比例按照申报情况而定;一等奖12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3%;二等奖8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8%;三等奖5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15%。
E、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奖励:学校每年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奖励比例为全校学生的5‰,奖励金额为800元/生•年。
F、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在校就读的孤儿大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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