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0级新生报到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祝贺你录取为我校大学生。为方便你顺利来校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各项准备。
一、注册报到信息发布
我校新生注册流程、报到须知等重要信息,均通过“易班”平台发布,辅导员及班主任也将通过“易班”平台进行班级管理以及新生入学教育、考试等,请新生务必登录易班网或下载易班APP完成注册认证工作,详情请见《番职易班给2020级新生的一封信》。
二、报到入学时间
报到当天(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8:30-18:00 (报到后即入住宿舍、体检、军训、入学教育)
注:高职专业学院录取新生报到地点为对口中职学校,入学时间见录取通知书及报到须知说明
三、报到地点
广州市 番禺区 沙湾镇 市良路1342号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番禺理工学院)
■乘车路线可登录坐车网进行查询,目的地设置为“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或番禺理工学院”,详细来校线路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来校报到路线》。
■报到当天在广州南站志愿者服务驿站、市桥汽车站设置新生校车接站点,安排专车往返学校。
四、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新生缴费须知》
五、注意事项
1.报到时须交验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同时带1寸免冠彩色照片10张备用。
2.录取通知书验真伪:我校的录取通知书由校长亲自授权签发,每一份都有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校长何友义的签章,同时加盖有我校招生办公室公章。考生可以登录本省(区)考试院所指定的录取信息查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信息,同时可通过扫描录取通知书上的微信二维码验证真伪性。
3. 户口迁移事宜:
根据广公(户)字[2003]186号文件通知的精神,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转入我校集体户籍(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学生如结婚或生育,需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的计生管理。如当年不办理户口迁移,跨年度不再受理。
(1)广东省内大学生办理户口时可以选择办理户口迁移证或一站式办理。
①广东省内学生选择一站式办理户口迁移时,只需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无需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公安部门不再签发户口迁移证,迁入、迁出地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实行网上审批,对准予迁入的,申请人直接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②广东省内学生办理户口时选择办理户口迁移证流程如同省外学生办理户口迁移证一样。
(2)广东省外大学生户口迁移必须办理户口迁移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注意事项: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对以下事项认真检查、核对:
①户口“迁移地址”要正确。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良路1342号。请生源地公安户籍部门的同志按此办理。
②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如录取通知书和迁移证上姓名不一致时须于迁出前改正。所持身份证号码与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③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项目要齐全。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到:××省××市或××省××县。
④《户口迁移证》上所盖的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的不能入户。
⑤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要认真仔细核对。发现与个人资料不相符、字迹不清晰的应及时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换迁移证,也不得擅自涂改,涂改无效,公安部门将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⑥已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学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时请不要将身份证交还当地办证部门,也不要将身份证剪角。身份证遗失的要到派出所挂失并由派出所开具报失证明,入学办理新身份证时交到学校保卫处。
(3)新生若需办理户口迁移,应准备如下资料: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均须复印在同一面上,纸张规格:A4)。这些资料将在规定时间内交到保卫处。
(4)受理日期: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如在受理截止日期前不办理户口迁移,逾期不再受理。非因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将户口迁出不能迁入。
4.医疗保险事宜:根据规定,大中专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属于民政、残联资助的人员,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校计划财务处从学杂费中代收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每生343元,代收费成功后可申请参保或续保,并由计划财务处统一代缴参保费用。
5.考生按照规定自带档案(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生办或到所读中学领取)来校报到,注意不能自行打开档案材料。
6.党、团员自带组织关系:凭录取通知书到所读中职学校领取密封的党团材料。党员材料入学后交至校党委组织部,团员材料交至相应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部。学校团委通过“智慧团建”系统临时团支部接收2020级新生,统一命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XX学院XX专业2020级新生临时支部委员会”用于临时接收新生团员。
7.未能按期入学报到说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教务处请假(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0-84749951),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以旷课论处,取消入学资格。我校统一到省考试院办理不报到新生电子档案注销工作,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8.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入伍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 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连同入伍通知书,在新生报到日前到教务处(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0-84749951)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或由当地征兵办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加盖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在新生报到日前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无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而被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9. 兵役登记查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和《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粤府〔2011〕133号)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学校根据《关于在大一新生入学时查验适龄公民<广东省公民兵役证〉的通知》(粤征〔2012]6号)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查验广东省户籍18至24周岁适龄男性公民的《广东省公民兵役证》。
10.生源地助学事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向当地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1.床上用品(床规格为197CM X 90CM )和生活用品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