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祝贺你考入沈阳体育学院学习深造!现将入学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请你和家长仔细阅读本须知,按要求做好入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便顺利入学。
01网上预报到
登录沈阳体育学院迎新系统,注册个人信息,查看分班分寝情况。(详见:沈阳体育学院迎新系统预报到使用说明)
02现场报到
03报到地点:
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沈阳体育学院学生宿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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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学生工作部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2、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报到当日,新生应向被录取的二级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录取通知书原件、准考证原件、高中学籍档案(未带档案或私自拆封学籍档案者,后果自负)、团关系、团员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去向请写“沈阳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一寸近期照片10张(蓝色背景)。
4、学校按有关规定新生不迁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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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费用缴纳
请务必按所录取专业将学费、住宿费、体检费、居民医疗保险费等足额存入建行龙卡(银联卡)中,为不影响学校自动划款,请在足额情况下多存10元(此卡可更改密码)。
已完成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可将应交费用扣除贷款(学费、住宿费)部分,将差额存入银行卡中。
07关于宿舍床上用品购买问题
学生宿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新生床上用品自愿购买,学校按省教育厅要求,以政府采购方式招标350元/人·套(此费用现金交付);如自带床上用品,请按如下规格制作或购买。
08其他说明
1、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3、医疗保险中,不含受到人身意外伤害而未住院的,而我校的专业特点使得运动创伤时有发生,因此,建议体育专业学生本人自行购买一份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以补充市医疗保险中不能赔付的部分。
4、新生军训工作在校内进行。军训服装80元/人.套,报到当天现金购买。
5、新生应按规定日期报到,提前报到者自行安排食宿,学校不予接待,请新生谅解。
6、学校在报到当日7:00-16:00,在沈阳北站南A1出口、沈阳站西广场和沈阳南站东广场设有接站处。
7、乘车路线,沈阳北站(南广场):乘333路公交车到“沈阳体育学院”站下车;沈阳站:乘327路公交车到“华府丹郡”站下车向东走200米;沈阳南站:乘333路公交车到“沈阳体育学院”站下车。
8、自驾车报到请持“录取通知书”从学校南门进入校园,并按要求停放,当日免费。
9、认真阅读《大学生安全教育课说明》,并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