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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时间:08-27

一、学校简介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发展规律,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弘扬“团结、进步、改革、奉献”校园精神,遵循“求真、明德、至善、超越”校训,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的应用型民办本科大学。

学校坐落在渤海之滨、历史名城大连旅顺,占地面积5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3万平方米,在校生11556人,图书馆藏书119.8万册,校园网络接点1.1万个,各类实验室74个。

学校拥有一支由全国优秀教师、省优秀专家、省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省优秀青年人才等组成的专业教师团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团队、市场营销专业教学团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学校目前拥有4个学科门类,5个一级学科,12个二级学科,18个本科专业,下设国际经贸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艺术学院6个二级学院13个系,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本科示范专业、省级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向应用型转型试点专业和示范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5个专业为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商品交易分析与模拟实验室为辽宁省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国际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语言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和信息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紧紧围绕“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管理与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以办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具有爱国情怀、科学精神、人文底蕴、开放意识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应用型高级外经贸人才。坚持“人人有才,人无全才、扬长避短,皆能成才”的理念,助力学生“成人、成才、成功”,培养了数万名优秀毕业生。

学校先后与国家商务部、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辽宁省商务厅、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辽宁省对外贸易企业协会、中国外运辽宁公司、简伯特(大连)有限公司、东软集团、中国银行大连分行等政府、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建立了深度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为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搭建了良好平台。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日本、新西兰等近10个国家的15所大学和5个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以情筑物,以制度事,以文化人”,打造了优秀的校园文化,形成了“勤奋创新,严谨务实”的管理作风、“学高身正,诲人不倦”的教风、“刻苦学习,文明向上”的学风,建成了令社会称赞、家长满意、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无烟校园”。

学校是国家商务部培训中心大连基地、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单位、中日韩经济合作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单位、首批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辽宁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辽宁省外贸行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大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基地。曾荣获全国“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外经贸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机关”、辽宁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大连市“环境友好型大学”等荣誉称号。

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优越的办学条件,优雅的学习环境,浓郁的文化氛围,为学子们提供了汲取知识、放飞梦想、实现发展、成就未来的广阔空间。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授予学位

国际经济与贸易

183

2

经济学

俄语

121

2

文 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1

2

管理学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不得报考。考生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四、招生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1日,报名流程如下:

1.学生登录学校招生网下载并填写《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申请表》。

2.提交个人材料

(1)《辽宁对外经贸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3)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获得学位证明

上述申请表及个人材料,请以“学生姓名+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命名上传至邮箱截止日期为8月21日。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于2020年8月24日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三)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将参加各专业组织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学校网站进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四)免试条件

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不参加面试,免试录取。

1.通过大学英语或大学日语六级考试获得证书,或学校认定的同等级及以上外语考试证书的学生。(需提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2.本科学习期间平均绩点达到3.0分及以上的学生(绩点满分不为5分的进行相应换算)。(需提供本科学习期间课程成绩、绩点成绩带学校印章扫描件)

五、录取原则

学校将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六、学费和住宿的收取标准

学 费: 24000元/人/年

住宿费: 2700元/人/年

七、学制、培养、毕业证和毕业派遣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学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灵活修读方式;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降级制度;达到结业要求的可发结业证书;未达结业要求的和退学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检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本简章由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ln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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