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奖励政策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起可申请, 8000元/年,二者不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起可申请,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年级起可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同时,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的企业奖学金、励行助学金等。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3)其它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开学报到时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责任编辑:ln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