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对口中职学校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43
第五条 学校本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邮政编码:510430;
花都校区(花都工学结合示范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园区爱民路粤宝丽工业园,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技能证书要求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3个,招生计划200人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 计划 |
对口中职学校 | 中职对口专业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 50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600107) | 50 |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 计算机网络技术(090500) |
物流管理 (630903) |
50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 |
50 | 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 ||
合 计 | 200 |
第十二条 转段考核对象及要求
(一)转段考核对象为2018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相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18〕68号、粤教职函〔2018〕107号等文件要求,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
(二)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奖项
1.技能等级证书(各专业具备其中一种即可)。
(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钣金工、汽车装配工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2)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局域网管理模块网络管理员四级(中级)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3)物流管理专业:广东劳动学会的“办公软件应用”证,北京中物联的“全国物流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2. 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
(三)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 中高职三二分段贯通培养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
第十四条 录取和就读期间,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
第四章 考核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试点专业学生报考,非试点专业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六条 转段考核满分为500分,由文化基础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选择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中职学段课程成绩作为文化基础课成绩,满分为200分,占转段考核满分的40%,其中语文折算满分为80分、数学和英语折算满分均为60分。选择2门中职学段的专业核心课程进行专业课转段考核,满分为300分,占转段考核满分的60%,其中专业理论课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
第十七条 转段考核的考点设在各对口中职学校。我校负责统筹转段考核工作,并依据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命题,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段考核工作。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精神,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可以免予参加我校考核,就读我校相对应专业。
第五章 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依据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我校按文化基础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计算总分,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即转段考核总成绩不低于300分。
第二十条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专业名次平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中职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二十一条 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完成中职学段的学习,第四学年进入我校试点专业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第六章 招生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第二十二条 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一)2020年5月20日前,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选拔考核招生章程和工作方案。
(二)2020年5月30日前,上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章程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章程和各专业考核方案。
(三)2020年6月7日前,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发动和推荐“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学生报考,并将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名单及语文、数学与英语三科文化基础课成绩在中职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通过公示的推荐学生进入专业课转段考核环节。
(四)2020年6月21日,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等相关测评。
(五)2019年6月24日前,联合对口中职学校将转段考核总成绩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7月1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成绩录入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
(六)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文化基础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中职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2021年4月前,审核拟录取考生高考报名表、中职录取名册和技能等级证书等资料并做好正式录取报批手续(属于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经广东省2021年高考正式报名成功,验证高考报名信息表后方可录取)。
2021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上报我校进行核查。
第二十三条 以上具体时间安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时间进度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资格复查和新生注册
第二十四条 经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录取学生应在报到注册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学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同时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中职学校负责人组成的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的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命题及巡考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的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审核、上报与录取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监督小组,负责招生工作全程的监督,受理涉及违反招考纪律的举报、投诉。
第三十条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一条 选派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第三十二条 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生报考费、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报名及考核费:80元/人;
(二)学费:物流管理专业5250元/学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6410元/学年;
(三)住宿费:650—1200元/学年。
第十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奖助学金:2019年度,学校有18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222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1210人获得国家助学金,生均3360元。
(三)学校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最高3000元。
(四)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五)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第十一章 体检标准
第三十五条 对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录取的考生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三十六条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不招色盲学生。
因用人单位在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中原则上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68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请女生及不符合身高和色觉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适用于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