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奖励政策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最高4000元/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奖励比例可达到40%。
助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困难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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