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条件及对象
1.报名条件
(1)符合2020辽宁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企业员工、基层农技在岗人员等。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已参加2020年我省高职扩招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已被录取考生不得参加此次高职扩招录取。
2.报名对象
(1)A类为普通高中毕业生;
(2)B类为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3)C类为退役军人;
(4)D类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
(5)E类为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在岗人员等。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A) | (B) | (C) | (D) | (E) | 学费 |
520105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3 | 9800 | |||||
560501 | 船舶工程技术 | 3 | 9800 | |||||
600303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3 | 9800 |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11000 | |||||
610205 | 软件技术 | 3 | 12000 | |||||
610207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9800 |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3 | 9800 | |||||
610212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10000 |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9800 | |||||
670206 | 应用日语 | 3 | 9800 | |||||
56030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9800 | |||||
560207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3 | 9800 | |||||
610215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3 | 9800 | |||||
610105 | 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 | 3 | 9800 | |||||
670411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3 | 9800 | |||||
600309 | 港口物流管理 | 3 | 9800 | |||||
630201 | 金融管理 | 3 | 9800 | |||||
630302 | 会计 | 3 | 9800 | |||||
630503 | 国际商务 | 3 | 9800 | |||||
630506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 | 9800 |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 | 9800 | |||||
630801 | 电子商务(跨境电商) | 3 | 9800 | |||||
670203 | 应用英语 | 3 | 9800 | |||||
630802 | 移动商务 | 3 | 9800 | |||||
540703 | 物业管理 | 3 | 9800 | |||||
600302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3 | 9800 | |||||
600405 | 空中乘务 | 3 | 12000 | |||||
600112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3 | 9800 |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9800 | |||||
640105 | 酒店管理 | 3 | 9800 | |||||
670208 | 应用韩语 | 3 | 9800 | |||||
670203 | 应用英语(幼儿英语) | 3 | 11800 | |||||
6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9800 | |||||
69030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 | 9800 | |||||
690306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3 | 11800 | |||||
620201 | 护理 | 3 | 11000 | |||||
670403 | 社会体育 | 3 | 9800 |
注: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主管部门公示文件为准。
三、工作实施
(一)报名及填报志愿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1日—9月20日,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2020年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考生登陆学院官方网站,认真填写《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报名信息表》后提交(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表)。
(2)我院招生办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8:30—16:00。
3.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11日—9月24日。
(1)A类: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设服从调剂志愿。
(2)B、C、D、E类: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不设服从调剂志愿。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缴纳考试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20元。
6.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考试当日在网上下载准考证或到我院招生办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生报到后学院将安排统一体检。其中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专业要求,具体参看我院招生章程。
(三)考试安排
1.A类考生
(1) 考核分为“文化课+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两部分。文化课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2)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2.B类考生
(1)考核分为“文化课+专业综合课+技能测试”三部分。文化课和专业综合课的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数学、专业综合课,其中语文、英语、数学的满分为80分、专业综合课的满分为60分;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为实操或上机考试(专业不同任选其一),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2)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3.C、D、E类考生
免予文化课考试,需参加我院按照专业基本培养要求组织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测试,满分450分。
4.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试具体日程安排:
测试科目 | 测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招生对象 |
语文、英语 | 笔试 | 9月26日 | 9:00—11:30 | 学院本部 | A类 |
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 | 面试 | 9月26日 | 13:00—15:30 | 学院本部 | |
语文、数学、英语 | 笔试 | 9月26日 | 9:00—10:50 | 学院本部 | B类 |
专业综合课 | 笔试 | 9月26日 | 11:00—11:30 | 学院本部 | |
技能测试 | 实操或上机 | 9月26日 | 13:00—15:30 | 学院本部 | |
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 | 笔试 | 9月26日 | 13:00—14:00 | 学院本部 | C、D、E类 |
(四)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和招生计划,按比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可获得录取资格。
2.对于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
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A类考生按照文化课、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录取;B类考生按照文化课、专业综合课、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C、D、E类学生依次比较综合素质与能力性测试的第一大题、第二大题成绩以此类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现场报考时携带相关证书,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均可免试录取。
5.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邮寄录取通知书。
(五)成绩及预录取查询
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成绩及预录取信息。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预录取查询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9日,录取备案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
3.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拨打我院教务处电话0411-39992302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
(六)命题管理
为组织和管理我院高职扩招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
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273号),参照《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12号),特制订相关细则。具体参看附件。
(七)新生报到和复查
1.录取新生按照我院规定时间报道,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
1.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我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分类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分类教学。对录取的A类、B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及第一阶段单招录取的学生一同进行全日制教学;对录取的C类、D类、E类学生,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弹性学制”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
2.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可以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就业时可以正常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