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我校2019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9〕40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9〕4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双高”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
三、培养方式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基本学制3年。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基本学制5年,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最高缩减2年。集中学习每学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理论和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1:1,远程教学学时不高于理论教学总学时的50%。
四、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凡符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发〔2019〕5号)规定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条件:符合《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19号)规定报名条件,按要求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无须再次报名。
五、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A.面向社会人员专项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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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专项计划 |
一般社会人员计划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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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技术 |
10 |
20 |
30 |
三年 |
学费1500元/学年;免住宿费、免书本费 |
林业技术 |
15 |
3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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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技术 |
10 |
2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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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设计与制造 |
15 |
3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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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家具营销方向) |
15 |
3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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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乡村幼儿教育方向) |
15 |
3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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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15 |
3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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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5 |
215 |
310 |
B.培养高素质农民专项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收费标准 |
电子商务 |
600 |
三年 |
免学费、免住宿费、免书本费 |
环境工程技术(农村环境保护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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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农村经营与管理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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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农机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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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技术专业(林下经济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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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设计与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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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乡村旅游服务与管理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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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应用技术(智慧农林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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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技术(乡村环境景观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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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药栽培技术 |
六、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
1.网上报名:2019年10月21—30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或“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类别、专业志愿、联系电话等)。如因填报错误影响报考和录取,由考生本人负责。
2公示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11月1日,可登陆学校官方网站或“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
3.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9年11月2日
(2)确认地点: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
(3)确认流程: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处确认,签订承诺书,同时提交体检报告,信息无误后领取准考证。
七、考核办法
1.考试内容:
根据《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发〔2019〕5号)要求,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的形式。
2.考试时间:11月3日8:00—17:30
3.考试地点: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八、录取原则
(一) A类·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计划的录取原则:
1.根据退役军人专项计划、一般社会人员计划两大类,按考生各自填报的专业,以总成绩由高到低录满计划数为止。
2.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B类·培养高素质农民专项计划的录取原则
1.根据高素质农民专项计划数划定最低控制线择优录取。
2.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九、公示及补录
1.公示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11月15日前在学校官方网站或“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11月20日前,考生登陆学校官方网站及“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
3.补录:缺额专业及计划数在学校官网公示,未录取考生可凭测试成绩(由测试学校开具)于11月21-22日到学校招生处现场办理补录手续,学校按“测试成绩÷测试总分”得出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补录结果。
4.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校正式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发放盖有省教育考试院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说明
1.通过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2.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扩招工作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邮编:341000;
4.本章程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