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和新学年学费缴纳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151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和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根据通知精神,2017级毕业生疫情期间的住宿费已经在放暑假前全部退返到学生的长沙银行卡上;2018、2019级学生在疫情期间可抵扣的住宿费已经在2020-2021学年应缴住宿费标准中抵扣500元。2018、2019级学生报到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现2020-2021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代收书籍费收费标准已核定完毕(期中住宿费只需缴纳500元),学生可以通过长沙财政微信公众号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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