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程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1.我校对进档考生其专业的具体安排是: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即先按考生实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安徽省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按安徽省艺术统考投档规则录取。
⑵省外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优先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优先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进校后应与我校签订承诺出国学习的相关协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国,按协议执行;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应在75分及以上。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英语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应在110分及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应在95分及以上。
6.我校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我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六、颁发证书:本科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工程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工程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它须知:
1.转专业
学生入学后,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文件执行。
2.学生资助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 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向生源所在地教育局或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8000元,在校期间学生不需支付利息。
⑷勤工助学:建立校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⑸国家助学金: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 40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⑹困难补助:我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给予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⑺学费减免:学校给予孤儿学生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助学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指标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美欣达助学金、辉恒奖学金、瑞德奖学金、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达内奖学金、大富配天奖学金、溜溜梅奖学金、建行爱心助学金、中惠旅奖学金、学长奖学金等。
3.毕业生就业创业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积极建设国内知名,省内一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坚持深度融合地方经济建设,产学研用相结合,积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8年获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表彰,其中5年连续为标兵单位。学校积极谋划和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聚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打造创新创业工作平台,优化创新创业保障机制,增强创业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效果显著。学校是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成功立项省级创客实验室,与市区政府及新华网、中科招商等知名企业共建创业学院和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