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如下,招生人数视申请人数和具体生源情况确定。
序号 | 专业名称 | 类别 | 学制 |
1 | 教育学 | 普通类 | 4 |
2 | 学前教育 | 普通类 | 4 |
3 | 汉语言文学 | 普通类 | 4 |
4 | 汉语国际教育 | 普通类 | 4 |
5 | 俄语 | 普通类 | 4 |
6 | 日语 | 普通类 | 4 |
7 | 教育技术学 | 普通类 | 4 |
8 | 历史学 | 普通类 | 4 |
9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普通类 | 4 |
10 | 物理学 | 普通类 | 4 |
11 | 化学 | 普通类 | 4 |
12 | 生物科学 | 普通类 | 4 |
13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普通类 | 4 |
14 | 地理科学 | 普通类 | 4 |
15 | 心理学 | 普通类 | 4 |
1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普通类 | 4 |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于2020年6 月 21日之前将下列申请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以所在地邮局发件日邮戳为准)寄至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文化楼),信封正面请注明“2020年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同时,请将《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生入学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2020年台湾地区学生入学申请材料”。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寄出恕不退回,请自留备份。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一)《山东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
(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必须加盖中学印章);
(四)中学在读证明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印章并注明学籍号);
(五)申请学生须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其本人的学测成绩等信息,并提供经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见附件2);
(六)体现申请人自身能力水平的其他材料复印件(仅限高中阶段);
四、选拔程序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并结合申请材料择优录取。
五、录取及报到注册
我校将预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名单报送至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六、收费标准
学校除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专业外,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台湾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七、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山东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
邮政编码:250014
九、本简章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简章由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