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导游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特种动物养殖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矿山测量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煤矿开采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救援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纺织机电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空中乘务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快递运营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流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消防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市政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统计与会计核算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护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药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7500元;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75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7000元;
工程测量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空中乘务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物流管理专业(校企合作)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第九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十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临床医学专业,按不超过计划数的原则执行。
4.优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高考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高考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对口招生的科目顺序为技能测试、语文、外语、数学。专业调剂考生,规则同上。
5.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在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6.退档。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7.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8、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和西藏高中班,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四条此章程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联合办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