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福建省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及重庆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84年,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面积约700亩,教职工795人(其中博士、硕士559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25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建有重庆市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学校现有10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5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统招、面向全国13个省(区、市)单招(含分类招生),在校生15000余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0年在福建省单独招生专业43个,招生计划30人。
通过 2020 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类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2020年福建省高职单招。注:以上专业均为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三年,专业介绍、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三、报考条件
四、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于2020年3月10日—31日登录我校招生网进入“单招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
2.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考生于考试前三天登录“单招系统”按时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人(如考生放弃考试,不予退还报名费),缴费成功后在“单招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可多次打印)。
3.资格审查:我校于考试结束后,在录取阶段向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
五、考试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本次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两个部分,满分500分。
1.文化考试(笔试):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各150分。主要测试中学阶段文化基础知识(普高类及中职类采用同一套试卷)。
2.综合测试(面试):200分
(1)考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2)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职业倾向、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在我校招生网上另行公布。
2.考试地点:福州日升中学(福州市连江中路198号)。
注: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成绩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录取排序原则。文化成绩、综合测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成绩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进入“单招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2.录取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进入“单招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最低控制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在我校招生网公示7天。
3.录取备案。预录取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视为确认录取。我校将录取结果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参加福建省2020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七、新生注册及复查
(一)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7月发放。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报到入学。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三)学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八、联系方式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