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体育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哈尔滨体育学院
(二)办学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五)学校代码:10242
二、专业简介
(一)运动训练
1.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热爱体育事业,熟悉国家体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运动训练与竞赛等相关理论知识,能从事专项教学、训练、竞赛组织与裁判、管理等工作,能胜任体育俱乐部、业余体育学校及社区等单位运动训练及指导的应用型人才。
2.主要课程:思想政治理论相关课程、大学外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理论、运动选材学、运动训练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运动竞赛学、体育史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推拿理论与方法、基础滑冰、基础滑雪、田径理论与实践、技巧(体操)理论与实践及相关专业方向必修及选修课程。
3.学制:4年。
4.学位:完成本专业规定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各类体育学校、运动队、体育管理部门、初高等学校等。
6.招生计划:270人。
7.收费标准:8000元/年(执行黑龙江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1.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具有深厚的家国情怀和弘扬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具备传播、推广、传承与创新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素养,掌握民族传统体育历史文化和武术、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基本技能,以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胜任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体育人才。
2.主要课程:思想政治理论相关课程、民族传统体育学、中国武术理论、中国武术史、中国传统养生理论、中医学基础、大学语文、体育史、专项理论与实践、体育理论、运动生物力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大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滑雪、军事理论与训练及相关专业方向必修及选修课程。
3.学制:4年。
4.学位:完成本专业规定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毕业生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5.就业方向:中等以上学校、业余体校、各级武术运动队、公安、部队、武术研究机构等。
6.招生计划:50人。
7.收费标准:8000元/年(执行黑龙江省物价局收费标准)。
三、招生计划及省份范围
招生专业 | 招生专项 | 招生小项 | 性别 | 招生人数 | 学费/年 | 学制 | 招生省份 |
运动 训练 |
速度滑冰 | 不限 | 0~12 | 8000元 | 4年 | 全国招生 | |
短道速滑 | 不限 | 0~12 | |||||
花样滑冰 | 不限 | 0~8 | |||||
冰球 | 不限 | 0~8 | |||||
冰壶 | 不限 | 0~8 | |||||
越野滑雪 | 不限 | 0~6 | |||||
高山滑雪 | 不限 | 0~8 | |||||
自由式滑雪 | 不限 | 0~5 | |||||
单板滑雪 | 不限 | 0~8 | |||||
足球 | 十一制 | 不限 | 0~30 | ||||
篮球 | 五人制 | 不限 | 0~30 | ||||
田径 | 不限 | 0~30 | |||||
游泳 | 不限 | 0~15 | |||||
体操/技巧 | 不限 | 0~15 | |||||
乒乓球 | 不限 | 0~10 | |||||
羽毛球 | 不限 | 0~10 | |||||
网球 | 不限 | 0~15 | |||||
手球 | 女 | 0~5 | |||||
跆拳道 | 不限 | 0~20 | |||||
柔道 | 不限 | 0~15 |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武术套路 | 不限 | 0~20 | 8000元 | 4年 | 全国招生 | |
武术散打 | 不限 | 0~20 | |||||
中国式摔跤 | 不限 | 0~10 |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我校招生计划所列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
(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
五、注册报名
(一)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
(二)注册:考生规定时间内在“体育招生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三)报名:已完成注册考生在“体育招生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
(四)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
(五)考生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技术等级有误。
(六)现场确认:按照统一组织考试的相关院校要求执行(领取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
六、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模式,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考试及评分,满分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布为准。
(二)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600分。
七、录取规则
(一)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择优录取。学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分项目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完成,在专业项目间进行调整,若调整后仍未完成,该专业一志愿剩余计划与运动训练专业分项目一志愿剩余计划,同时调整至一志愿国家重点发展项目(冰雪、田径、篮球、足球),学校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
注: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二)一级运动员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运动健将级运动员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考生,不能参加高考等其他方式录取。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认真保留生源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登记表和体检表,入学时与其他学籍档案一起交到我校,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