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荣获“黑龙江省工人先锋号”殊荣
2020年12月30日,全省“五一”劳动奖表彰暨“五个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总结大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命名表彰了2020年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以及“龙江工匠”等先进典型。我校法学院荣获“黑龙江省工人先锋号”称号,在全省百个“工人先锋号”获奖集体中本科高校仅有4家,实属难得。为我校首个获得省级“工人先锋号”的二级单位。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坚强领导下,在学校行政大力支持下,法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新发展理念,创新育人模式,大力培养德法兼修人才,发挥法学专业优势,积极服务法治龙江建设,先后荣获黑龙江省“模范职工小家”、牡丹江市“模范职工小家”、牡丹江市东安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三育人”先进集体、模范职工之家、“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中国教育报、新华网、黑龙江省电视台新闻频道、黑龙江省电视台法庭内外、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黑龙江省总工会、牡丹江日报、牡丹江电视台等媒体专题报道20余次。
利用首个校园审判厅,探索“六位一体”校政协同育人模式。学校与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协同育人协议》,建成全国高校首个场地固定、设备标配和全国网络直播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校园审判庭”,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集聚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打造“六位一体”特色育人模式。根据教学需要和职工普法需求校内公开审理相应案件,提升学生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的专业素养。
服务农民工,助推乡村振兴。法学院积极参加省市“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服务,双休日在市区开展“走百村、进千家、访万人”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寒暑假组织师生深入各县村(屯),积极宣传宪法精神,普及涉农法律常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各类法律讲座和援助103场。
融合发展,助力社会治理。发挥牡丹江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和牡丹江市“五师一室”志愿服务团队作用,以专业回馈社会,融入服务地方发展,依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等征求意见稿的论证工作。与牡丹江市有关区县联合开展《基础教育人文素养培育与研究》项目,为顶岗支教学校开展为期2年基础教育服务计划,完成牡丹江市9所小学法治教育培训。
暖心关爱,首创法治战疫。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服务,为牡丹江市援鄂一线医护人员及家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展“疫”路同行普法宣传,精选案件12例,结合防疫违法犯罪行为推送普法宣传6次,引领师生法治抗疫、共同守护生命健康安全。该项普法宣传活动被省总工会全文推送。
亲情服务,建成省模范“职工小家”。创设“3+1”职工小家建设路径,竭诚服务教职工。高站位确定服务龙江和丹江发展的建家目标,强化民主政治建设,创新季度生日会、活力健身团队等活动载体,广泛凝心聚力,调动好保护好教职工教书育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20年上半年顺利开展全网教学,坚守“云课堂”神圣。高质量组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2”世界地球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实践活动和专业教学竞赛,为法学教师职业发展搭好平台,设身处地为大家排忧解难,成为教职工贴心的“娘家人”,彰显“模范”小家团结奋进正能量。
法学院获得“全省工人先锋号”光荣称号,是学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实施工会工作新主线的生动诠释,是学校“当好主人翁建功新龙江,砥砺奋进开启新征程”文化精髓的充分体现,是全校学习的先进榜样和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