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24)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学 制:三年
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批准,我院自2015年实行单独招生。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实施,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范围
本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身体健康情况良好(按高考报名体检结果认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纳入2020年招生计划总量,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生源较多时可申请在年度规模内调增。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组织与实施。
四、报名程序
按省招办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考生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登录我院网站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选择专业。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因疫情影响,今年的单招考试我院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网络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测试范围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思辩分析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网络面试时间为2020年5月17-24日,面试使用的软件为钉钉,参加网络面试的考生需要提前下载安装钉钉APP并做好音、视频测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和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与程序
1、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2、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后的考生将不再参加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3、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一致。
七、新生入学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各项费用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其它说明
1、我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享受和执行全国高校统一的各项政策。学生毕业时可自愿申请,经考试合格升到省内大学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2、学校成立了“特困学生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特困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或按一定比例,享受学校制定的“减、免、缓、帮、助”等政策。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