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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转专业有关规定

来源:哈尔滨医科大学时间:01-20

本科各专业学生在入学一年后,按学校相关要求提出转专业申请,目前各专业转出人数比例为1%。学校根据授予学位类别将专业分为授予医学学士学位专业(Ⅰ类专业)和授予非医学学士学位专业(Ⅱ类专业)两类。

Ⅰ类专业: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等7个专业。

Ⅱ类专业: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临床药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护理学、法学、公共事业管理等8个专业。

转专业只能在Ⅰ类专业之间、Ⅱ类专业之间互转,Ⅰ类专业和Ⅱ类专业之间不能转;四、五年制的各专业学生不能转入基础医学(“5+2”本硕连续培养)专业,基础医学(“5+2”本硕连续培养)专业学生可以转入Ⅱ类专业。

注: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硕士)专业未纳入转专业范围。

责任编辑:hl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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