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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时间:06-02

为促进我校体育事业发展,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计划、项目及专业

(一)招生计划:71人以内

(二)招生项目:篮球(5人制)、男子足球(11人制)、乒乓球、武术、田径

(三)招生专业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就读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进校后不能调整到其他专业。

我校2021年在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排文、理科招生计划。2021年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等14个省(市)不分文理。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理科考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1年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篮球(5人制)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2.近三年(2018.07-2020.12)内获得过省级比赛前六名或省级以上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省级比赛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的篮球比赛。

省级以上比赛指:

中国篮球协会主办的全国比赛。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全国比赛。

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学生运动会。

【特别说明:不接受曾经或现在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球员(即注册过的篮球运动员)报名】

(二)男子足球(11人制)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2.近三年(2018.07-2020.12)内获得过省级比赛前四名或省级以上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省级比赛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的足球比赛。

省级以上比赛指:

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全国比赛。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全国比赛。

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学生运动会。

【特别说明:不接受曾经或现在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的球员(含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报名】

(三)乒乓球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2018.07-2020.12)获得省级比赛单打(含双打)前二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2018.07-2020.12)获得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省级比赛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的乒乓球比赛。

【特别说明:乒乓球项目2021年无男子单招计划。不接受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及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不包括锦标赛预赛)、全运会(包括全运会预赛)的运动员(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报名。】

(四)武术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2018.07-2020.12)至少两次及以上获得省级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在全国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全国中学生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武术赛、全国中小学生武术锦标赛、全国武术学校套路比赛中获得一次个人项目前八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2018.07-2020.12)在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第一名或在全国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武术赛、全国中小学生武术锦标赛、全国武术学校套路比赛、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或总决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省级比赛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的武术比赛。

【特别说明:武术项目2021年无单招计划】

(五)田径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2018.07-2020.12)获得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田径赛总决赛前三名或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比赛前六名(名次要求限个人项目)。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近三年内(2018.07-2020.12)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比赛前三名,且该次比赛运动成绩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者方可报名(名次及成绩要求限个人项目,以提供的比赛成绩证书为准)。

100米(电计):男10.93女12.33

200米(电计):男22.02女25.42

400米(电计):男49.60女57.30

110米栏(电计):男14.73

100米栏(电计):女14.33

400米栏(电计):男54.14女1:01.00

800米(电计):男1:54.50女2:12.80

1500米(电计):男3:54.90女4:31.00

5000米(电计):男14:40.00女17:28.45

跳高:男2.00米 女1.70米

跳远:男7.30米 女5.85米

三级跳远:男15.35米 女12.50米

铅球:男15.00米 女14.00米

铁饼:男43.00米 女45.00米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证书以上,且近三年(2018.07-2020.12)内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省级比赛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的田径比赛。

省级以上比赛指:

中国田径协会主办的全国比赛。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全国比赛。

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学生运动会。

三、运动员等级证书认定特别说明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认证。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水平运动队”,填报学校选择“华中科技大学”,选择报名类型“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提示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项目,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并由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后再按要求上传至“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考生需扫描以下材料原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扫描内容须清晰可辨)。扫描文件不符合要求或上传资料不全而影响资格审查的,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

1.《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共5页),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每页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再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资格审查表需考生本人及教练员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以附加材料形式扫描上传);

点击下载《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3.运动员等级证书信息页,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的认证查询结果截图(截图中有本人照片和比赛相关信息,以附加材料形式扫描上传);

4.身份证(以附加材料形式扫描正反面上传);

5.符合报名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扫描件(请只将符合报名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封面、成绩册封面以及秩序册、成绩册中反映考生满足报名条件的本人相关信息页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附加材料处,有多次获奖比赛的请上传全部资料)。

考生在参加运动员水平测试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原件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18:00。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审查结果及测试安排将于2021年1月初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其中,篮球、田径、乒乓球三个项目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足球、武术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的全国统考专业测试。

(二)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

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1月7日、8日,准确时间和具体事宜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的测试通知为准。

测试项目:

1.篮球:(1)篮球技术(2)篮球技能

测试内容:投篮、全场运球上篮,半场三对三比赛、半场运球上篮(前锋和后卫)、30秒篮下打板投篮(中锋)、全场五对五比赛等。

考生最终总成绩计分方式为:

基本技术测试成绩×50%+位置技术测试成绩×50%

2.田径:专项测试

3.乒乓球: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采用分级分阶段循环淘汰赛制,进行实战能力专项比赛。

女子乒乓球分单招考试测试组、高考成绩录取组两个组别,报名务必选择相应组别(只能选其中之一,确认后不得更改),测试时则只能参加报名组别的测试;男子乒乓球仅设高考成绩录取组一个组别,按名次择优确定合格名单。

4.足球、武术: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水平运动队足球、武术项目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统测,采用委托院校实施的分区统考方式,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均由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上发布。我校认定统考测试规则和测试成绩,并分性别按测试成绩排序。

初审合格的足球、武术项目考生须按下列时间节点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缴费,并参加统测。

注册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12:00(考生须先注册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12:00

足球、武术项目专项测试时间、内容见管理系统的通知。

5.特别提醒

(1)考生要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现场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2)测试报到时必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学校将根据实际进行兴奋剂抽检,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3)我校将严格审核测试考生资格,不具备候选考生资格或候选考生未参加报考项目对应的测试,我校均不认可其专业测试和文化统考成绩。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完成测试报名和实测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防疫要求证明材料方可入校参加测试,家长一律不得进校。

(5)考生须进行测试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填写考前14天考生健康监测卡(点击下载)。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主动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

(6)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健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三)录取

1.我校将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建队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分项目排序确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给予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

(1)统考录取

①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②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此类考生预录取资格数不超过21人。

(2)单招录取

对于在我校“运动员水平测试”中成绩优异,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及国际健将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且文化课统考成绩不低于180分。此类考生预录取资格数不超过14人。

凡拟争取我校单招录取资格的候选考生,须同时报名参加单招运动员文化统考,必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12:00

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4月17日,9:00--10:30为语文,14:00--15:30为数学;4月18日,9:00--10:30为政治,14:00--15:30为英语。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3.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成绩要求。

4.我校将于2021年1月底前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及录取优惠幅度(足球、武术项目除外)。初审合格的足球、武术项目考生,在该项目全国统考结束后,我校根据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公示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及录取优惠幅度。5月中下旬向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寄发《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通知书》。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录取通知书回执寄回我校。若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未收到回执,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5.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

五、其他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录取工作,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学校监察处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专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凡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考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替考、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六、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修改或调整招生办法,本招生办法由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和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hb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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