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UIC珠海籍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是一所以高质量教学为主的博雅型大学,自2005年成立以来一直得到珠海市政府及人民的大力支持。珠海市人民政府与UIC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把UIC打造成一流的博雅型大学。为回报珠海市政府和人民对UIC的肯定与支持,特对2021年报考并就读我校的珠海籍考生设立专项奖学金,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在珠海市报名并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的珠海籍考生;
2、2021年在广东省高考填报志愿系统填报我校。
同时满足以上两项条件的考生具备我校专项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二、专项奖学金
符合以上申请资格的珠海籍考生,被我校2021年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可获得我校珠海籍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减免3万元人民币,符合学校奖学金续得政策的原则上为期四年。
如学生录取成绩优异,可获得学校本科新生入学全额或半额奖学金,获奖条件及审核办法详见《2021年UIC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珠海籍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与学校2021年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不可兼得。
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获得2021年珠海籍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勤工俭学的机会。
珠海籍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的发放,原则上为期四年,但每学年结束后须进行审核。为鼓励学生在学业上继续努力,珠海籍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的续得审核要求是:学生上一个学年度的平均成绩(YGPA)需达到2.50或以上。
三、评审程序
凡具备我校专项奖学金申请资格的珠海籍考生,需在2021年广东高考填报志愿系统填报我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在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择优录取。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标准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评定。
四、发放管理
1、第一学年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自动作为当年学费免除;
2、学年结束后,学校对获奖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达到续得审核成绩要求的,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
3、凡学生中途转、退学的,取消转、退学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凡学生因自身主观因素造成的中途转、退学,该学生应退回所有以前各年度享受的该项奖学金;
4、凡学生中途休学的,取消休学学年奖学金额度;复学后,发放休学前奖学金,金额按照休学前学习成绩发放相应的奖学金;
5、凡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取消奖学金资格,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6、若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交换生项目,在交换学校学习成绩达到优异标准的,可获得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的续得资格,次学年是否续得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与解释;
7、新生入学奖学金的发放年限为四年;
8、本项奖学金与校内其它奖学金不可兼得,但不影响国家级奖助学金的申请。
五、本实施细则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批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适用于2021级广东省录取的珠海籍本科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