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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时间:07-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74

2.校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邮政编码:048026

3.办学地点:晋城市

4.学校网址:http://www.sxjczy.cn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设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确定单独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单独招生政策,决定有关单独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考务组、后勤组、安全组、宣传组、监督组。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元/年)
1 设施农业与装备 三年 20 4000
2 园林技术 三年 20 4000
3 矿山测量 三年 20 4000
4 煤炭深加工与利用 三年 20 4000
5 煤层气采输技术 三年 50 5000
6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40 5000
7 模具设计与制造
(塑性成形技术方向)
三年 20 4000
8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150 5000
9 应用化工技术 三年 40 5000
10 煤化工技术 三年 20 4000
11 服装设计与工艺 三年 30 4000
12 工业分析技术 三年 20 4000
13 食品营养与检测 三年 40 4000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150 5000
15 软件与信息服务 三年 50 4000
16 财务管理 三年 50 5000
17 会计 三年 100 5000
18 商务管理 三年 40 4000
19 物流信息技术 三年 50 4000
20 旅游管理 三年 40 4000
21 旅行社经营管理 三年 20 4000
22 酒店管理 三年 30 4000
23 烹调工艺与营养 三年 60 4000
24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45 6000
25 戏曲表演(上党梆子方向) 三年 15 6000
26 舞蹈编导 三年 30 6000
27 音乐表演 三年 30 6000
28 图文信息处理 三年 50 4000
29 文秘 三年 20 4000
30 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光机电应用技术) 三年 50 5000
31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三年 60 5000
32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50 5000
33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三年 20 4000
34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50 5000
合计 1500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报考条件

山西省已履行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要求。

第五章 报名

第五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3月下旬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报名,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在网上报名时要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信息确认

考生关注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jczyzjc)查看考场安排时间表。

第六章 考试

第六条 考试时间:2020年4月10日

第七条 考试方式:采取“文化素质(含心理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形式;

第八条 选拔模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院组织实施。

2、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毕业考试结业成绩,由毕业学校提供;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院组织实施。

第九条 总成绩计算方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第七章 录取

第十条 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新生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十三条 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同时接受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五条 考生参加测试的过程将在监督组的全面监督下进行。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监督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356-2130952。

第十六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毕业颁发有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字样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8000元(获奖名额以当年的国家政策为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每生5000元(在校生人数的3.3%)

国家助学金:人均每年3300元(在校生人数的22%享受),其余非毕业班学生享受人均3000元的地方政府资助的助学金。

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

学校给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机会,并按照国家勤工助学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 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国家生源地贷款有关政策执行,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额度为8000元。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sxs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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