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收费标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每生5710元/生·学年,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学费每生5050元/生·学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每生10000元/生·学年,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每生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每生500-1500元/生·学年。
注:学费、住宿费如有调整,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调整后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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