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资助学生政策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置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详见学校《2021年UIC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学校设置珠海籍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详见学校《2021年UIC珠海籍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在校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冯燊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古楚璧伉俪奖学金(中国内地生)、古楚璧伉俪奖学金(中国香港生)、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在校生奖学金、一学期制优秀海外留学生奖学金、UIC在校学生实习及社会实践奖学金、应征入伍奖学金、薪传助学金、蜜蜂科技奖学金、清辉蜀华奖学金、薪传贷学金、游学类奖学金(文化体验,领袖才能)、极简汇率好奇心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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