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
第二十六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第二十七条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学生住宿费以1600元/(人·学年)标准预收取,按照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首页
报名
填志愿
微信
添加老师微信咨询,添加时请备注姓名、年龄。
添加老师免费咨询,添加时请备注姓名、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