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好学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已有112年的办学历史,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法、经、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基本格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学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好学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招生计划拟定为130人(最终按教育部核定的招生计划执行),招生专业全部为理工科专业。
二、报名条件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学生(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选物理),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
(二)上传材料:考生须按要求填写和上传报名材料,上传文件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请务必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读、完整真实,并按要求盖章、签字,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无须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选拔录取
(一)我校将组织专家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5月底前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二)我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上报阳光高考平台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三)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生源情况,确定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及专业并通过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凡取得我校高校专项“好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我校投放的专业招生计划和本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单独填报志愿。
(五)对于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六)对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五、监督机制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招生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校专项“好学计划”的审核和决策过程,全面落实工作的相关纪律与规定。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凡发现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招生考试的政策法规严肃处理。
六、附则
(一)考生要确保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客观、真实。对伪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弄虚作假者,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二)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学籍注册后,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我校高校专项“好学计划”所有招生信息均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
(四)我校高校专项“好学计划”招生工作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五)本简章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处,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