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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辽宁工业大学时间:09-15

一、学校简介

辽宁工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坐落于依山傍海、交通发达的辽宁西部中心城市--锦州。校园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63万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获批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2019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18个教学院、部、中心,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48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的多层次办学格局。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设施完备。各类功能教室6.9万平方米,用于教学的计算机6900多台;拥有4个实训中心和60多个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3.19亿元。图书信息楼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功能完善,环境优雅,馆藏文献资料134万余册;校园建有先进的网络信息平台,为学生了解信息、自主学习和日常生活创造了便利条件。

校园典雅幽静、整洁规范、安全有序,是锦州市政府命名的“花园式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省教育厅命名的“平安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安全文明校园”,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标兵”,首批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争创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单位。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生)
020301K 金融学 2 60 5200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60 5200
050201 英语 2 60 5200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60 5200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60 5200
080902 软件工程 2 60 5200
080905 物联网工程 2 60 5200
120201k 工商管理 2 60 5200
120105 工程造价 2 60 5200

(注:学费具体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批文为准,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2020年、2019年、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四、报名与考核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21年5月21日至30日,请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登录辽宁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辽宁工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登记表》并填写相关内容。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30日15:00,届时考生端报名将关闭。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将填写后的登记表(PDF版及excel版)、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本科期间在校成绩单、身份证以及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480*640像素,大小控制在20KB-40KB之间,以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格式,电子版照片要与登记表照片一致)等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为“rar”文件,文件以“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邮件主题以“辽宁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姓名”命名,于5月30日15: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三)初审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15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及录取备案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21〕48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5月30日在辽宁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需按时参加考试。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选择两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报考,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核方式: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计算机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3.考核时间:2021年6月20日

4.流程:另行通知

五、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于辽宁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六、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八、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责任编辑:l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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